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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和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2026年和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公告发布

2026年和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和县二中1名、和县三中2名、和县科技职业学校3名(具体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见附件),招聘相关信息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x.gov.cn/)、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站群导航→和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它法定信息→公告公示,下同)、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下同)上统一发布。

教师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8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师资股(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四楼)。

2.报名提交相关材料:①2026年和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填写)。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1寸照片4张。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同时须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书面承诺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至2026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和县科技职业学校的,具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承诺在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作解聘处理。

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核可减免考试费用。

(4)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设定为1: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报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在8月21日8:00至12:00到师资股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为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或与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录用等资格。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和范围

1001-1003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网址: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83870.html);1004-1006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范围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考试开始前,分别发放两个科目题本和各科答题卡。考试期间不中途收取任何部分题本或答题卡,考试时间截止后,统一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和县二中(龙潭北路与石跋河路的交叉口)。

准考证领取时间: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22日14:30—17:30到和县教育局师资股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3.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60分合成。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今年服务期满)在报名时,提交上述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将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站群导航→和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它法定信息→公告公示)公布,请主动关注。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专业测试前一天前往和县教育局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或《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如因不可抗力等情况影响,笔试、专业测试等环节需要变更时间的,县教育局将在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发布,请考生留意,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和县教育局师资股)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555—5313612(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教师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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