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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6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6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共75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25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能在20267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以报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告中38周岁以下”为“198751(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备注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5289:0063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及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6411:00可随时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6411: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6416:00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38:00661700期间,按要求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查确认手续,审查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成功但因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65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249:00627日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5.属“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658:006617:00期间,按要求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在报名页面上传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电子版,办理申请加分的审查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627日。

0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

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如市区考点不能满足报考人员考试需求,将启用县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3.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83870.html)为准。

4.预计7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公布成绩。笔试最终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确定。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报考人员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在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关于2026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人关于2026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聘“退役运动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审批表等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67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7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承诺等材料。

9.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加盖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专业测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每一步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市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考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考人员各科目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有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考人员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四)笔试费用45/科,专业测试费用80/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产后应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学校根据实际教学安排和发展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岗位调配。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校区分配。

、咨询与监督

合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5163505251055163505630

合肥市第一中学: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30320551-62911022

合肥市第二中学:055163618015

合肥市第三中学:055162686607

合肥市第四中学:055162899598

合肥市第五中学:055164631389

合肥市第六中学:055163158180

合肥市第七中学:055165797015-1314

合肥市第八中学:055163688801

合肥市第九中学:055162809808

合肥市第十中学:055164459968

合肥一六八中学:055163803905055163803900

合肥市实验高级中学(筹)055168127321055168127322

合肥市第八中学枫林校区(筹)055165751101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055165389675

合肥市第八十二中学:055166267751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055165533874

合肥工业学校(综合高中班):055165505018

合肥经贸旅游学校(综合高中班):055165972830055165952580

黄麓师范学校(综合高中班):055182185876

纪律监督: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1532440433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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