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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6〕8号)文件精神,现就颍东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颍东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共4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安徽省生源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高中及以上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 neea. edu.cn/)或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5.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在任一环节,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均取消招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安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ahbys.com/)首页“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安徽生源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会”专栏查询招聘单位信息、完善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报名应聘。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2月28日17:30(以简历投递成功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6年3月3日在颍东区人民政府(https://www.yd.gov.cn)发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均拟定于2026年3月6日,具体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情见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4.颍东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招聘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
(四)面试
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五)网络签约
依据报考人员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单位通过安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ahbys.com/)对签约人选发出签约邀请,完成网络签约工作。网络签约后,考生不得再参与其他应聘。不按时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据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完成网络签约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 gov.cn)。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yd.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对于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相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相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根据《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要求,聘用人员在我区招聘学校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六、其他事宜
(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颍东区教育局、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72007 颍东区教育局
0558-2316845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8-2272093 颍东区教育局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颍东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2.颍东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招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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