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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 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 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11日(星期六)、 12 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淮海大道1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8号楼308室)。
联系电话:0551-6251615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 关证书(证件)原件、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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